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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湖南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运动会会歌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05-24| 来源: | 作者:| 浏览:

湖南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运动会(以下简称省大运会)将于2018年9月在湖南株洲举行,为成功举办这一体育赛事,扩大本次运动会影响力,湖南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运动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大运会筹委会)决定于2018年5月24日起,面向全社会征集省大运会会会歌。现将有关事项公通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的省大运会会歌共分大运会会歌歌词征集和省大运会会歌曲谱征集两部分。

二、征集时间

(一)歌词征集。2018年5月24日--2018年6月10日。应征作品须在2018年6月10日之前送达(如作品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评选结果将在6月21--6月27日进行公示。

(二)曲谱征集。2018年6月27日--2018年7月12日。应征作品须在2018年6月27日之前送达(如作品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评选结果将在7月22日--7月28日进行公示。

三、应征资格

支持和关注我省大学生体育事业和大学生健康成长的 个人、机构和团体均可按照本通告要求参加征集。应征作品的创作者应当填写并签署《作品登记表》、《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并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送达应征作品。

四、征集要求

由歌词及曲谱两部分组成;会歌创作要体现省大运会主办宗旨,充分体现湖南的地域、人文特色和深厚的体育文化底蕴,彰显本届省大运会主办地的特色和文化。

五、创作声明

1.应征作品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应征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曾发表,具有独特的艺术特色和风格;

3.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历届各类运动会及以往体育赛事的会歌;

4.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应征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知识产权或其它专有权利,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由应征者承担全部责任。

5.应征作品一经采用,作品本身及其资料的著作权、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作者拥有署名权。

六、评选方式和奖励办法

1.此次湖南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运动会会歌征集,由省大运会筹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应征作品分类进行评选。

2.对歌词、歌曲入选前5名的作品,给予作者(个人或团体,下同)800元现金奖励并颁发证书,对正式确定为省大运会会歌的歌词、曲谱著作者分别给予8000元奖励并颁发证书。

3.获奖征集者自行缴纳税款。

4.征集结果将通过相关媒体和湖南工业大学官网公布。

七、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本次征集作品方式只接受邮寄或送达。

1.歌词征集要求。提交十份歌词,其中一份应当包含作者简介,其余9份作为评审使用,不得包含任何个人信息。

2.曲谱征集要求。提交正规打印版曲谱十份,其中一份应当包含作者简介,其余9份作为评审使用,不得包含任何个人信息。

曲谱作品可提交录制音频1份(CD或MD等形式均可)。

3.其他要求。歌词和曲谱作者都需填写好的《湖南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运动会会歌应征作品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粘贴于作品背面,填写好的《湖南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运动会会歌应征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随作品一起邮寄或送达。

4.邮寄或送达地址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88号湖南工业大学科技楼428-1办公室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183611

联系人:王熹15367332791

八、特别说明

1.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必须保证其所参评作品属于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且不得侵犯他人名誉权、商标权等其他民事权利,如因参评作品发生任何侵权的法律纠纷,由参评者承担一切后果;如查实存在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的行为,征集筹委会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或所获奖项。

2.征集参评作品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即一次性、排他地将其对参评作品及资料所拥有的著作权以及相关的一切衍生权利,全部无偿转让给征集筹委会,征集筹委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方式和作品使用方式。参评者应就参评作品签署著作权转让承诺函,拒绝签署或不实签署的,将取消参评资格。

3.经征集主办方及有关专家评选的入选作品在湖南工业大学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

4.凡投稿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次征集的各项规定。


附件:1.湖南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运动会会歌《应征作品参选表》

         2.湖南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运动会会歌应征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


湖南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运动会筹备委员会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