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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8| 来源: | 作者:| 浏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春季开学安全有序,现就进一步做好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师生返校工作安排

(一)师生返校时间安排

1、教职工2月17日返校上班。

2、学生2月18、19日返校报到,2月20日正式上课,开学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提前返校。

(二)返校前注意事项

1、2月11日起,全体师生每日在“完美校园”中的“健康自查”模块及时如实填报健康状况。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肌肉酸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须及时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如检测结果确认感染病毒,应及时在“健康自查”系统中填写并报告所在学院(部门)。

2、感染新冠病毒未康复的师生暂缓返校,须如实报告所在学院(部门)并办理请假手续,康复后由学院(部门)核验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返校。

3、全体师生要做好自我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合理作息,均衡营养,适量运动,保持良好心态,确保返校前身体状况良好。

4、尚未感染新冠病毒且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在返校前要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和疫苗第二剂次加强针接种。

5、师生入校时须经刷脸验证和测温后方可进入。学生到校后应及时向辅导员和家长报告到达信息,外来人员和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

二、全面掌握返校后师生健康状况

1、全体师生返校后第一周重点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每天须按要求在“完美校园”如实填报健康状况。出现相关不适症状时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学院(部门)报告,并按照学校要求前往校医院进行诊疗。阳性学生要及时转入学校健康驿站或校外有关医院进行健康监测和治疗。(责任部门:学工处、研工部、人事处)

2、指导校内商铺从业人员、建筑维修等从业人员做好来校前7天开始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做好医疗、保安、保洁、食堂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坚持开学7天内健康监测。(责任部门:保卫处、后勤处、资产处、基建处)

三、做好校园环境整治

1、开学前对校园进行一次彻底卫生大扫除,有效防止病媒生物滋生、繁殖和扩散。对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体艺场馆、办公楼等师生员工经常出入的公共场所进行一次以上彻底消杀。

2、开学后7天内,每天对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以及门把手、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高频接触物体进行两次及以上消毒,并加强所有室内场所通风透气。(责任部门:后勤处)

四、严格加强校园管理

1、严守校门,无关人员非必要不进校园。师生入校时测量体温,发现发热等症状师生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责任部门:保卫处、校医院)

2、师生返校后,倡导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持续更新学生健康信息电子台账,提高疾病监测预警信息化水平。(责任部门:学工处、研工部)

五、统筹安排教育教学

开学后如发生疫情,在积极发挥健康驿站功能基础上,根据情况采取分区管理、线上教学、调整教育教学安排等措施。疫情解除后,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合理安排实验、实习、考试、就业服务等。(责任部门:教务处)

六、充分做好应急准备

1、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健康驿站建设管理指引(试行)》规范建设健康驿站,完善运行机制和制度建设。

2、保持对可能面临新一波疫情流行的警觉,强化底线思维,加强研判,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对措施,储备好足量防疫物资和必备药品,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充分做好应急准备。

3、开学后针对健康驿站建设与运行、关键信息台账、防控措施落实、药品医疗物资储备等经常性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时补齐短板和漏洞。

湖南工业大学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