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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登记湖南工业大学对外投资业务、校办企业、挂靠企业、对外有偿服务业务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4| 来源: | 作者:| 浏览:

各二级单位:

为了完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2号)文件要求,做好公办普通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作如下安排。

一、各部门主动登记本部门存在的对外投资业务、校办企业、挂靠企业,仔细查访相关人员,务必将与本部门有关的校办企业、挂靠企业信息上报(上报格式见附件,下同)。

二、相关部门在上报时应对现存的对外投资业务、校办企业、挂靠企业的情况作出具体说明及处置方案。

三、各部门严格监管管理范围内的资产使用动态,特别关注科研、实验实习场所的使用情况,确保现有的对外有偿服务业务处于学校监管之下。

四、请相关部门将本部门管理的实验实习场地的课表(本学期和下学期)经教务处确认后在20181221日前报送资产管理处。

五、各部门将所掌握的对外投资业务、校办企业、挂靠企业信息、对外有偿服务业务在20181221日前上报给资产管理处汇总,并在2019114日再次向资产管理处确认上述信息无误。

联系人:喻文全(崇德楼411房间,22183417

湖南工业大学

20181214